石家庄刑事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主要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辩护(自2013年1月1日起)
侦查阶段,自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法定机关首 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受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辩护),受到刑讯逼供或者被长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代理其上诉、控诉。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律师接受委托后,可直接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提供石家庄刑事律师咨询与法律辩护。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相关案件的情况。
3、此外,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
(一)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和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二)关于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
(三)犯罪嫌疑人有及时回答侦查人员提问的义务,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提问;
(四)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本人供述,有权查阅、更正、补充侦查人员的讯问笔录,并有在供述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义务。 ---这项权利尤为重要,许多被告人或嫌疑人在不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笔录。
(五)犯罪嫌疑人有权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告知侦查机关,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六)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上诉权、控告权;
(八)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有关规定;
(九)刑法关于自首和立功的有关规定;
(十)刑事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 代理投诉和投诉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从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亲属、朋友的委托为其辩护人。
1. 律师有权查看、提取和复制所有案件档案。
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
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权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表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非检察院不同意起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非检察院受理后代表非检察院向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被害人代表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上诉被驳回后,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上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作为第 一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其亲属、朋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1. 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护,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查明被告人是否被长期拘留,合法权益是否受到影响。 向被告人介绍庭审情况,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和庭审应当注意的事项。
2、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律师依法出庭,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判决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提供法律协助。